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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温《建筑质量五方责任处罚细则》,你还敢漠视质量?

发布日期:2018-07-06 浏览次数:
建筑工程五方责任

去年,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《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》明确指出,建筑工程的具体责任人为勘察项目负责人、设计项目负责人、施工项目经理、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,以及总监理工程师。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发生工程质量事故,首先要追究这五人责任,并且是终身责任

但是《暂行办法》比较笼统,难以实施,今日住建部发布了《五方处罚细则》,对建筑工程质量追责进行了细化,看那些无良的开发商与施工单位还敢不敢漠视施工质量?

 实施细则☆ 


废话不说,分割线下就是最新《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处罚细则》


第一:建设单位质量责任处罚细则 

微信图片_20180706091311.jpg

第二:勘察单位质量责任处罚细则 

微信图片_20180706091319.jpg

第三:设计单位质量责任处罚细则 

微信图片_20180706091324.jpg

第四: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处罚细则 


微信图片_20180706091330.jpg


第五:监理单位质量责任处罚细则 

微信图片_20180706091337.jpg

《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处罚细则》分享完毕,希望各开发商建设良心工程,让老百姓放心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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